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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高明对尼教两栋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
【qiangzhi2】2019-12-2发表: 高明对尼教两栋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报道:随着顶层拆破机械发出的一声声轰鸣,昨日,高明区查违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先行对尼教村国土编号为143、150的两栋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其中,国土编号为143的自建 高明对尼教两栋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报道:随着顶层拆破机械发出的一声声轰鸣,昨日,高明区查违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先行对尼教村国土编号为143、150的两栋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其中,国土编号为143的自建楼共13层半高,而另一栋国土编号为150的自建楼楼高14层。 早在2017年10月17日,高明区人民政府便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明府办〔2017〕151号),对农村宅基地的建设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不得超过四层或十五米。 通知印发后,尼教村有个别村民不按正常途径办理报建手续,而是通过偷建抢建的行为突破宅基地房屋建设的红线。荷城街道国土部门遂联合城管部门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进行制止,但当事人不听劝告,仍然通过私接水电等方式进行偷建抢建。 今年年初,高明区城管部门对尼教村两栋经断水断电多次制止仍实施偷建抢建的违法建筑物(国土编号151、152)实施强制拆除,并对余下28栋在2017年10月17日后存在超高超限现象的在建建筑物进行立案处理。今年4月,城管部门对剩下28栋建(构)筑物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没有自行拆除。11月29日,城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经高明区人民政府责成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昨日,高明区查违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先行对尼教村国土编号为143、150的两栋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据悉,昨日开展的尼教村在建违法农村自建房整治行动,共涉及28处前期已被依法查封的在建违法农村自建房,相关部门已对其依法进行查处,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强制拆除。目前,整个拆违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部门数据显示,2019年,高明区积极开展各类违建治理工作,持续保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的态度。截至目前,区内共治理违建面积202.27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建面积109.67万平方米,拆除占比达54.22%。 (【qiangzhi2】更新:2019/12/2 17: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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